各院部、部门:
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2018年度春季项目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开拓新时代南京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服务。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以及重大、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前沿问题。本次安排10个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
2、重大项目。侧重南京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研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从申报的重点以上项目中圈定。春季项目安排3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20万元。
3、重点项目。侧重南京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研究成果必须紧扣南京实际,立足转化应用,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春季项目安排10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
4、一般(青年)项目。兼顾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深度、有新意。春季项目安排15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
三、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重大项目,以及重点项目、一般(青年)项目中的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研究时限为一年,其他项目研究时限为半年。
2、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并附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简版。
3、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的核心观点和重要对策建议须刊登于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重要内刊才能结项。如能够提供市级及以上领导相关批示、政策采纳相关文件、实际应用证明等相关资料,可免于结项鉴定并参加优秀项目评选。基础理论研究类专项和重点项目须有2篇论文(或研究报告)在C刊(含C扩)或省以上主流报刊发表,一般(青年)项目须有1篇论文(或研究报告)在C刊(含C扩)或省以上主流报刊发表才能结项。发表时须注明为“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专项和重点以上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青年)项目侧重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包括项目组成员)。项目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市社科基金项目,且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其他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在研(2018年1月1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新项目。曾经承担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3、鼓励和党校、社科研究部门、新型智库及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4、本次招标共确定42个选题方向(详见附件)。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选题,但申请人可以根据选题方向微调具体申报题目。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本公告附件所列选题方向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五、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请人可在附件中下载《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填写。
2、请申请人于3月8日前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kyc.jssnu.edu.cn/)(“科研管理”→“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本人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或录入”→选择“2018年度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报),上传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和《活页》。
3、请申请人于3月12日集中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书》和《活页》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至科研处(教科研楼1212室)。
联系人:王瑾、李佶莲,电话:83758277
科研工作QQ群:309980187
科研处
2018年2月2日
江苏二师科字〔2018〕5号附件1: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江苏二师科字〔2018〕5号附件2: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3.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