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建设,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的合作交流协议,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选拔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澳门科技大学简介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2000年,是澳门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大学。在2026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学校位列全球251—300名;在2024年泰晤士高等教育全球年轻大学排名中位列第38位。2022年5月,成为澳门首所全面通过英国QAA高等教育院校认证的高校。校园坐落于澳门氹仔岛,占地约21万平方米,环境宜人、交通便捷。
学校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予资质,除澳门本地学生外,吸引大批内地、香港、台湾学子前来求学,现有在校生超19000人,其中硕博研究生约7600名、本科生约11800名。校内下设创新工程学院、商学院、法学院、中医药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医学院、国际学院、博雅学院、通识教育部,学科覆盖文、理、工、法、管、商、医、药、旅游、艺术、传播、语言等多个门类。毕业生发展前景良好,不少同学赴国际知名学府继续深造,也有大量校友进入内地、港澳地区公职单位与优质企业就业。
二、项目时间
上课日期:2027年1月13日至2027年5月11日
农历新年假期:2027年2月1日—2月14日
复习周:2027年5月12日—5月17日
考试周:2027年5月18日—5月31日
备注:澳科大日程表存在调整可能,一切以澳门科技大学最新官方公告为准;学生预计可于开学前一周(2027年1月6日)报到,确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迟报到,但须于开学后两周内到校,避免影响课程出勤考核。
三、选拔条件
1. 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限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学兼优,成绩良好,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独立学习与生活适应能力;
3. 承诺在澳门交流期间遵纪守法,遵守澳门科技大学各项教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4. 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在澳门学习和生活需要的相关费用;
5. 学生本人自愿报名,愿意履行本项目全部相关义务。
四、项目费用
报名费:500港币(人民币按缴费当日实时汇率折算,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正式录取后需缴纳费用:
1. 学费:2800港币/学分,交流生每学期需修读12—18学分,修满12学分,学费合计33600港币;
2. 住宿费:3650港币/人/月(2人间,含水、电、网络费用,按5个月计18250港币);
3. 床铺费:1800港币(包含床垫、被褥、枕芯、床品套件等);
4. 体检、学生团体保险等相关费用:约2810港币;
5. 保证金:6000港币,学期结束离校,经核查无公共财物损坏,可全额银行转账退还。
费用合计(按最低修读12学分测算,不含可退还保证金):56960港币,折合人民币约51700元。
注:人民币金额仅为预算参考,最终缴费金额以缴费当日实时汇率为准;所有已缴费用,恕不办理退费或转让。
五、选课、考勤与学分互认
1. 选课规则:交流生不限本校原专业,可跨专业选修课程(内外全科医学学士学位课程除外)。学校将在开学前一个月向交流生开放可选科目列表,开学首两周内可办理加、退选课程。
2. 考勤考核:课程出席率不得低于70%,总缺课(含请假、旷课)超过课程总学时30%,将不得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课程成绩记为不合格;学生因病、因事缺课必须履行澳科大校内请假手续。若出现考试作弊、违反学术规范行为,澳科大将通报我校,按两校相关规定处理。
3. 学分互认:澳门科技大学在学生完成全部交流学习、办结离校手续后出具载有课程及成绩的学习证明。我校学生可依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附件3)办理学分转换认定。
六、证件办理提示
学生收到澳门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澳门特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确认录取证明书后,须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D签注,未取得有效签注将无法入澳学习。学生入境澳门后,还须按澳门特区规定及时向澳门治安警察局申请办理逗留特别许可。同时学生需按照澳科大要求,在开学前自行前往科大医院完成入学体格检查。
七、报名及咨询方式
1. 学生需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学期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4),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石湫校区敬业楼207办公室。
2. 报名截止日期:须在2026年9月22日下午3点前提交纸质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遴选推荐完成后,学校统一向澳门科技大学博雅学院提交推荐材料,澳科大对外院校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学生后续还需完成澳科大线上账号注册、系统填报、材料上传及报名费缴纳,缴费完成方视为澳科大报名流程结束。
3. 咨询电话:025-56226360,冯老师、罗老师
附件:
3.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4.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学期交流项目申请表.xls
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