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经研究决定,2025年暑假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安排
在校生:7月3日(星期四)至9月6日(星期六)放假,9月7日(星期日)报到,9月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新生:2025 级普本及专转本新生于9月13日(星期六)报到,专转本新生上课时间为9月15日(星期一)。
二、教职工轮休及上班安排
1.教师:7月7日(星期一)至9月3日(星期三)期间实行轮休。
2.行政人员:根据学习教育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时间安排,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及行政人员于7月12日前在石湫上班,7月14日起根据需要到草场门校区上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8月1日(星期五)至9月2日(星期二)期间轮休,9月3日(星期三)起中层及行政人员正常上班。
三、暑假重点工作安排
1.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领分管部门,做好十四五规划总结,提前谋划十五五规划,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开展相关调研,围绕工作职责形成调研成果,暑期校领导班子务虚会召开事宜另行通知。(7月至8月)
2.各二级单位要围绕学校2025年工作要点及本单位2025年工作计划,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结合巡视整改工作,统筹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申硕工作、教师教育改革和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等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学科专业人才一体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和轮休时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要提前做好开学准备,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7月至8月)
3.各二级单位报送下学期工作计划。(截止到7月12日)
4.教师认真做好期末阅卷和成绩录入工作。(截止至7月13日)
5.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确保暑假期间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做好组织工作。(至7月31日)
6.制定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至7月31日)
7.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7月20日、8月20日前按照上级要求分别提交整治台账)
8.招生就业处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参与阅档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持续做好访企拓岗工作。(7月至8月)
9.中层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培训。(8月下旬)
10.党委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体教职工大会。(9月4日)
四、校园安全及值班管理
1.学工处要会同二级学院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各二级学院要关心留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文化活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2.国际处要有序推进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做好留校留学生管理及留学生招生工作,确保各项涉外事务有序开展。
3.后勤与基建处要做好维修、施工等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安排餐饮、水电等服务,切实保障暑期留校师生的学习生活。石湫校区拟7月12日起对生活水箱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周期约45天。其他各部门要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校园正常有序运转。
4.做好暑期学生宿舍优化及搬迁调整工作。
5.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处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师生员工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等安全;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等部门要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工作。
暑期草场门校区食堂正常运营,石湫校区一食堂一楼餐厅运营至7月31日。校车运行时间调整为:8:00草场门至石湫,15:30草场门至石湫;9:30石湫至草场门,16:45石湫至草场门(校车途径宏运大道)。
6.严格落实放假值班、领导带班、中层干部轮值班以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暑期在草场门校区设总值班室,负责处理全校日常事务。值班室设在草场门校区教育科研楼605室,电话:(025)83758111,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值班。全体值班人员应加强责任意识,按时到岗,切实履行值守职责,遇紧急、重大事项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