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我院今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5日-7日。4月8日(星期日)学生按照星期五课表上课,教职工正常上班。
院设总值班室(教育科研楼607室)负责处理总值班室日常事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如有重要事务或紧急情况需及时向总值班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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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