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部门行政负责人述廉述责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

部门行政负责人述廉述责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部门: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处级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部门行政负责人的个人责任,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部门领导班子和部门行政负责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责情况,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苏教科院委〔2014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党委研究,现就做好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部门行政负责人述廉述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领导班子述廉述责的主要内容

(一)述廉的主要内容

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3.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

4.作风建设的情况。

5.开展廉政教育的情况。

6.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

7.反腐倡廉工作成效。

8.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

(二)述责的主要内容

1.加强部门基层行政组织和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履职能力建设情况。

2.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的情况。

3.支持纪委监察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情况。

4.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群众满意情况。

二、部门行政负责人述廉述责的主要内容

(一)在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二)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情况。

(三)执行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四)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

(五)处理纪委监察转办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情况。

(六)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

(七)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相关内容

三、部门其他党政领导述廉述责主要内容

领导干部个人廉政小结。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小结内容包括: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情况,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自律情况,自我学习情况;个人接收礼品、礼金情况(包括拒收礼品、礼金情况);与所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对象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

四、述廉述责工作程序

(一)撰写述廉述责报告。部门领导班子和行政负责人对照考核内容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根据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在工作计划和总结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述廉述责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用实例和数字叙述,力戒空话、套话。

(二)现场述责与网上展示。部门行政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和个人网上提交述廉述责报告;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外国语学院、现代传媒学院、《江苏教育研究》杂志社、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等七个部门行政负责人向党委、纪委进行现场述廉述责,接受分管领导、纪委委员质询。

(三)部门其他党政领导干部提交人廉政小结电子稿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附件2)和礼品礼金登记表(附件3)的纸质材料。

五、时间安排

(一)20161230日之前,各中层领导班子和行政负责人在网上递交述廉述责电子稿材料。

(二)201714日(星期三)下午2:00,纪委根据安排组织现场述廉述责。

(三)各部门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做好记录,需提交附件1纸质表。汇报时间自行安排。

        (四)相关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于201716日前交院纪委办公室(办公地点:教科研大楼714室;咨询电话:83758370)。纪委将适时对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察。

         六、注意事项

述廉述责材料需将电子稿统一上传到综合信息平台(科研处管理系统)。在文件上传栏目,分别上传到两个相应的任务主题下:领导班子述廉述责材料上传到2016年部门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部门行政负责人述廉述责材料和部门其他党政领导个人廉政小结上传到2016年中层干部个人总结。

 

附件:1.院领导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记录表

             2.党风廉政谈话记录

             3.礼品礼金登记表

附件1—3.doc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