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12〕23号)、《“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29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6﹞2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验收以重点专业申报表和任务书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考察重点专业改革和建设的基本情况、标志性成果的实现情况、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的总体绩效等。
二、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12〕23号)公布的我校3个重点专业(附件1)。
三、验收工作程序
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验收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二级学院自查
二级学院参照《“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建设要求,对本院的省重点专业组织开展自查、总结和校内验收工作。验收专家一般为5人以上(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在此基础上,分专业形成《“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期末验收报告》(附件2)和《“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期末验收总结》(附件3)。同时准备省重点专业建设成果的汇报ppt,ppt内容以验收报告和验收总结为参照,突出专业建设的目标达成度、建设内容、亮点、成果以及今后的举措。
(二)学校检查验收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听取现场答辩或现场考察。
(三)材料修改完善
学校根据二级学院提交材料以及答辩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二级学院修订验收报告与总结。
(四)平台填报
各二级学院于11月29—30日期间登录“省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180.209.64.60/)完成在线填报,等待教育厅验收。
四、材料提交
1.书面材料
请各有关学院将省重点专业(类)的《“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期末验收报告》和学校的《“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期末验收总结》书面材料各一式2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2.电子材料
请各重点专业负责人登录我校综合管理平台(http://jwgl.jsie.edu.cn/)→“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将填写完毕的《验收报告》、《验收总结》和汇报PPT上传至“十二五省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材料”栏目,系统显示“添加成功”即可。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前。联系人:宋雅、赵倩,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83758143。
五、其他事项
教育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省教育厅依据专家组意见向学校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检查验收;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将公告取消其“十二五”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称号。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十二五”省级重点专业验收名单.xls
教务处
2016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