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16〕7号)(附件1)文件,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等三种类型。我校可申报后两种类型。 二、申报领域 新设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公共安全、民生科技等领域。 三、申报原则 1.新设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发挥高校综合优势,切实加强科技资源的整合,鼓励校地、校企合作,注重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注重面向科学技术前沿,强化研究特色,形成发展优势,提高我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2.申报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领域原则上与我省现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不重复设置,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学术带头人不得相互兼任。 四、申报范围 1.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申报范围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及以上的部省属高校,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可以申报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的申报范围为省(市)属一般本科院校。 五、申报条件 1.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⑴实验室所在学科应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具有相应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个别新兴、交叉学科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作为校级重点实验室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 ⑵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领域属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较高水平,具有比较明显特色。具备承担国家或部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⑶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国内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有学术水平较高、结构比较合理、创新能力较强的优秀研究群体,有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稳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较高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学术气氛浓厚; ⑷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⑸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2.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 ⑴省重点建设实验室主要面向尚不具备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条件的省属和市属本科院校立项建设,符合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布局,已作为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2年以上; ⑵主要研究方向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属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侧重于应用基础研究或高新技术研发,在本领域中具有省内先进水平,能承担和完成省部级研发项目; ⑶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水平较高,有一支结构比较合理、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研究、技术队伍; ⑷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⑸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六、申报名额 2016年度新设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数量拟控制在40个左右。符合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范围,可申报1项;符合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申报范围,可申报1项。 七、申报材料 1.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 2.填写完成后,请登录我校综合管理平台(http://kyc.jsie.edu.cn),在“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本人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或录入”→选择“2016年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填写相应的申报信息,并上传最终版本的《申请书》,提交信息并确认。 3.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纸质材料至科研处(教科研楼1217室): 《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一册,原则上不超过80页)一式5份。 八、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9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过琳,电话:83758262。
科研处 2016年8月2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