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部门: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更好的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年末节日腐败现象,现就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晚会。规范发放奖金福利,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坚决制止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和年货节礼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纪委和各部门、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责任,严格监督检查,聚焦“四风”不发散,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零容忍,做到令行禁止,做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督查,加强与纪检、审计、财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覆盖面。
时值期末年初,教务处、人事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对教职员工加强师德教育,建立和完善师德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教务处、学工处、团委要加强考风考纪的督查,明确监考职责、明确考场纪律,倡导文明、诚实的作风,树立优良的考风考纪。
纪委将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监督等各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并进一步通畅监督渠道,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坚决做到执行纪律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加强对本部门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绝不姑息。
四、各单位在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将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节日期间的执行情况书面向院纪委报告。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