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部门行政负责人
述廉述责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部门: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处级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部门行政负责人的个人责任,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部门领导班子和部门行政负责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责情况,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苏教科院委〔2014〕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党委研究,现就做好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部门行政负责人述廉述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领导班子述廉述责的主要内容
(一)述廉的主要内容
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3.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
4.作风建设的情况。
5.开展廉政教育的情况。
6.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
7.反腐倡廉工作成效。
8.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
(二)述责的主要内容
1.加强部门基层行政组织和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履职能力建设情况。
2.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的情况。
3.支持纪委监察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情况。
4.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群众满意情况。
二、部门行政负责人述廉述责的主要内容
(一)在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二)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情况。
(三)执行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四)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
(五)处理纪委监察转办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情况。
(六)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
三、述廉述责工作程序
(一)撰写述廉述责报告。部门领导班子和行政负责人对照考核内容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根据“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在工作计划和总结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因此述廉述责总结都应在年终总结中体现,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部门的述廉述责总结报告统一与组织部、人事处年终考核结合,并在网上提交。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用实例和数字叙述,力戒空话、套话。
(二)现场述责与网上展示。部门领导班子行政负责人代表班子和个人在网上提交述廉述责报告,部分部门代表向党委、纪委进行现场述廉述责,接受分管领导、纪委委员质询。
选取以下部门分两个批次进行现场述廉述责,安排如下:
第一场:党办、院办,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第二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基础教育研究所,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研究所。
四、时间安排
(一)2016年1月6日之前,各中层领导班子和行政负责人向在内网递交述廉述责报告电子稿。
(二)2016年1月7日—8日,纪委根据安排分两场组织现场述廉述责。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