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通知

苏师院委纪字〔20151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部门:

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苏教科院委20141号)文件精神,在开展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部门行政负责人述廉述责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能力,现决定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巡查内容为基层党组织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需提供材料如下:

1.对照具体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形成两年来班子和个人的书面总结。

2.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纪委十八届相关全会会议精神会议记录。

3.贯彻学院党政工作要点细化形成的基层党组织和单位工作计划,并统一部署、落实、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记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开展风险防控,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和信访工作情况材料。

4.基层党组织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

5.学习院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片、在师生员工中进行师德、学风、廉洁教育情况。

6.相关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材料。

)落实《关于做好二级院系系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苏教院201114号),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治院,实行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等“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特别是涉及专业发展、教师招录、干部推荐、物资采购、奖助学金评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情况材料)。

(2)院部建立健全院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分工会委员会、采购小组等基层组织及其运行情况。

3)院部党政领导、行政组织建立健全服务师生长效机制情况。

4)院部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内部分配民主决策、考核公示情况。

5)其他建章立制情况。

7.基层党组织分层次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情况以及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情况。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教师廉洁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院部学术委员会落实师风师德建设、廉洁从教、学术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二、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511—529日,各基层党组织准备材料,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第二阶段:630—78日,纪委组织巡查组,进行查阅材料、民主座谈。

3.第三阶段:78—710日,纪委巡查组形成整改意见,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整改落实。

4.第四阶段,7中旬,纪委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巡查结果。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纪委

                                                                  201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