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省市两级房改办审核,现将学院最后一批货币化补贴名单清册在草场门校区北门传达室外墙予以公布。清册中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1.“认定职级”栏中,由于省市房改文件没有按职称执行的补贴标准,因此同我院前两批申报一样,高级职称认定为“处级”,中级职称认定为“科级”。同理,与我院前两批申报一样,工人编制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均认定为“职工”。
2.“夫妻双方拥有公房情况”栏中“建筑面积”指的是夫妻双方已享受的公有住房(房改房、租住房等)建筑面积。租住在7号、8号楼的职工,此次核定为无房,待货币化补贴款到账后,按苏师院[2015]22号《院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市场化房租标准。
3.补贴面积标准:厅局级135平方米,处级110平方米,科级90平方米,职工75平方米。
4.货币化补贴标准:720元/平方米
5.工龄补贴=8.16元/年·平方米×补贴面积×至92年工龄
对此次清册中有异议的,请于6月19日(本周五)上午11点前,向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后勤楼102室)反映,电话83758539。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