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事项的通知
科研处〔2014〕50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此次组织申报的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ISIS系统;系统登录链接邮件已发送至申请人在校科研管理系统所填写的个人电子邮箱,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5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四、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于2015年3月2日前完成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 科研处将于3月5日前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经ISIS系统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于3月10日前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提交科研处(教科研楼1217室)。所有材料A4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两份。
3. 请申请人于3月10日前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kyc.jsie.edu.cn/),在“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本人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或录入”→选择“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填写相应的申报信息,并上传在ISIS系统中下载的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提交信息并确认。
联系人:王瑾、戴思薇,电话:83758262
五、其他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2.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了解相关信息。
五、基金委咨询电话
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2.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010-62328623,010-62325562
3. 各部门咨询电话。
|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
| 办公室 | 62326883 | 计划局 | 62326980 |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6760 |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 |
科研处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