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科院委〔2011〕31号
关于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检查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中共江苏教育学院委员会 主题词: 教育 党风廉政 检查 通知 附件下载: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所(室、中心)、部门,浦口、小行校区管委会:
根据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工作规划和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维护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中层党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要求,经党委研究决定在12月上旬,对各单位2010年7月份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本次检查情况,将列入职能部门、院(系)、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内容及要求:
检查主要内容是2010年新班子组建以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的执行情况。
(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包括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情况;学习院党政工作要点;学习院纪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组织观看廉政建设专题片记;在师生员工中开展的师德、学风、廉洁教育等。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对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全面回顾和检查,对近年来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书面总结。
2.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院纪委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行政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总结。
3.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院(系)务会议制度情况。是否按照院《关于院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江苏教育学院关于做好二级院系系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落实决策民主集中制和推进本单位政务、党务公开。
4.本单位制度建设情况。
5.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建立情况
1.各单位是否建立和及时调本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网络。
2.各级领导干部和责任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廉政责任是否明确。
3.各级领导干部是否按照规定加强对责任对象进行廉政教育和谈话。
二、检查方法和要求
(一)、单位自查(11月中旬-12月上旬)。
1.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宣传教育。各总支(支部)、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学习通知精神,做到人人知晓检查内容,人人参与检查考核工作。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对照上述几方面的各项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二)、考核检查(12月上旬)
由院纪委分组进行检查。检查组通过五个工作步骤进行检查,①听取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代表班子进行述职述廉,班子其它成员据自己的分管工作进行述职述廉;②查看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中心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部门学习记录、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记录;查看院(系)务公开及其它有关材料;③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④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⑤检查组依据检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报院纪委。
三、考核反馈与整改
院纪委据各检查组的报告进行综合,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汇报。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意见反馈,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优秀成果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照检查内容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工作,努力把这次考核工作做好,把这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作为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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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考核表.doc
2.
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考核表.doc
3.
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测评表.doc
4.
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测评表.doc
5.
考核分组及日程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