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期小学语文骨干教师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教师进修学校: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形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国家教育部“跨世纪园丁工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教兴省”的战略方针,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推动全省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苏政发第157号)和省教委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进修办法》(苏教师教1997年第3号)的精神和要求,江苏省中学教师培训中心委托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中文系,拟于3月下旬举办江苏省第四期小学语文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为期一周左右。
江苏教育学院中文系多年致力于各层次中小学语文教师的在职研修、继续教育工作,曾多次接受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委托,举办多期国家级和省级小学语文特级教师、小学语文骨干教师研修班、培训班,有比较丰富的小学语文教师教育的教学、研修组织管理工作经验。2005年,江苏教育学院中文系成功举办了3期小学语文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得到了来自全省各地的300余名与会研修小学语文骨干教师的一致好评。
现将研修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通过研讨,使学员在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更新拓宽语文专业知识,了解语文改革的动态和信息,以提高学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与教学、科研能力,较快成长为我省小学语文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和语文教育专家。
二、参加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现为小学一级以上教师;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教龄;
3.教学效果较好,已成为所在学校的语文教学骨干。
三、研修形式
会议期间,将采用讲座、研讨、考察、交流等多种学习形式,并聘请著名专家、学者讲学。
四、研修内容
语文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的拓展和更新,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解析,教育科学理论和教学艺术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等。
五、经费
参加研讨会的老师每人收取研修会务费400元,资料费200元,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由原单位报销。
请贵局(校)根据上述条件和有关事项,按每市(县、区)4~5名推荐人选,并填写推荐表,于
江苏省中学教师培训中心